在重庆市南部、渝黔交界处的崇山峻岭中,曾经有一家大型国有企业,主业为原煤生产和火力发电。员工连带家属有好几万人。那就是我曾经工作生活的地方。那里有我的至亲骨肉,有我相知的朋友,有我逝去的青春,还有我甜蜜的初恋。
工作以外,锻炼是必不可少的。最廉价高效的方式就是沿着乡村公路快走。由于所走路线大多要经过矿区附近的农民住宅,因而,防止被狗袭击,就得有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。俗话说:人心难测,相比之下,狗心亦难测。所以外出锻炼时,拐杖便成了我的一个随身携带之物。若遇上下坡,这拐杖还能起到登山杖的作用,保护膝关节。
说起我那根拐杖,颇有些来历。它原是生长在万州老家丛林里的一棵柏树。它形状独特,根部自然弯曲,略呈伞柄形,而树干笔直,长得有点另类。偶然的机会,它被我老舅发现了。我老舅是一个独具慧眼、有点匠心的乡下人,他经过山林时看到了这棵柏树,脑海里立刻就浮现出了一根漂亮的拐杖。于是,就把它挖回家里,经过剥皮、加工、刷漆等工艺,一根别致、浑然天成的拐杖就制作完成了。为了增加一点传统文化元素,他又在粗大手柄处,雕镂了一个大大的福字,在它的躯干上,贴上龙、虎、蛇的纹饰图案,使之更显霸气和威武。家父回老家时,老舅把它作为稀罕之物恭敬地赠送于他。我父亲是读书人,爱舞文弄墨,还有文凭,在他们那代人里是倍受尊重的。可是,那根拐杖自打跟了我父亲后,就被束之高阁,被当做贵重物品藏了起来。直至有一天,他老人家病重,自知将不久于人世,便当着所有子女的面,郑重其事地把它转赠给我了。因我是长子,父亲是想在我身上体现几许传承吧。于是,这根拐杖就正式归属于我了,在我心里,它也成了传家宝。
每当我出门,操着这根拐杖,健步走在路上时,经常会招来路人的羡慕、赞许,甚至有人会问:你这拐杖好霸道,多少钱买的?此时,我便显露出非常得意的样子,脚下一飘一飘的。
然而,由于世俗的偏见,好像只有腿脚不便的垂垂老者或病人才会使用拐杖,所以有时也会招来误会。我姐姐的一个朋友患病了,脑梗塞,经治疗后留下后遗症,口眼歪斜,语言障碍,走路颠簸。一天来到我姐姐的面前,一只手拉着她的衣服,一只手指着自己的脑袋,结结巴巴地说:我我看见你弟娃,拄着拐杖,他也梗了?气得我姐姐哭笑不得,给她好一顿解释。由此,我想到,以己之心度人,这是世人爱犯的毛病啊!
某天,我拿着拐杖出了门,沿着每天走过的路线疾速行走,突然,在一片农舍的拐角处,跑出两只怪可爱的小狗,一路小跑着跟在我脚边,一边跑一边对着我汪汪叫,我看那小狗,眼里放出幸福的光芒,表情愉悦,兴奋得不得了,对我充满期盼。咦,这两个小家伙,八成是把我当成它爸爸了。我也出于对两个小东西的可爱和好奇,边走边呼唤:幺儿,快点,跟到我走哈。突然,轰的一声,一只大狗冲到我的面前,呲牙裂嘴,对着我大声咆哮。哦,幺儿它妈来了。它大概把我当成拐子了,以为我要拐走它的孩子。说时迟,那时快,我呼的一下舞起拐杖,笔直地指着小狗它妈,大声吼道:格老子的,不要乱来哈,老子只是过路的,不会要你的孩子。看着我凶狠的架势,特别是那根粗壮的拐杖,它胆怯了,便领着孩子退后走了。
我边走边想,那两只小狗也怪可怜的,出生这么久了,还不知道它们的爸爸是谁。唉,狗毕竟是狗,没有智慧,不知道也就算了。要是在充满智慧、感情复杂的人类里,某孩子从出生到懂得人类亲情的整个成长过程中,都不知道他(她)的爸爸是谁,缺失父爱,很难想象他(她)会是什么感受,他(她)会不会出现心理障碍?会不会形成健康的人格?会不会精神抑郁?难说。甚至会不会被人指着鼻子骂:你这没爹的野种。不是吗?君不见,某女,拒绝让男人碰,却想生孩子,喝子母河的水肯定是不行的,那是神话,于是到洋人的地界走了一趟,在洋人的精子库里取了一条精子做种,回来便生了个洋娃娃;君不见,某女,放浪形骸,滥交异性,阅男无数,不经意生了个孩子,会知道他(她)父亲是谁吗?当然,凭现代的DNA技术,非要查个水落石出,也是可以找到的,但不知要动用多少社会资源,况且当事人她愿意这么做吗?唉,到底是我等大惊小怪,见识浅陋,跟不上时代的发展,还是有的人已异化,已经失去了部分作为人的重要属性?
又一天,我老娘生病,在医院住院,我急匆匆地出门,给她送早餐,并预定伺候她吃了早餐后,到外面去锻炼一趟。由于匆忙出门,走到医院才发现忘了带拐杖。忘了就算了,我照样按预定计划外出行走。不过刚走出医院,心里就犯嘀咕,今天该不会出幺蛾子吧。走着走着,突然发现前方的路上有一大群狗,黑的白的黄的都有,直接挡住了去路。路右边是一畦绿油油的庄稼地,左边是好几米的高坎,无法绕行。没办法,我硬着头皮试着往前走,当距离那群狗十几米远的时候,他们发现了进入其私密圈的我,可怕的是,那群狗不但不退让,还用极其不友好的目光打量着我。对视中,我发现是一大群男狗围着一只女狗,显然,那群男狗都是女狗的追求者。那女狗长相着实靓丽,一袭雪白的外套足以衬托出她的高雅,只见她粉面含春,长着一对丹凤三角眼,两弯柳叶吊梢眉。要是在人类,绝对是一个美人胚子。那女狗见了我这个陌生的闯入者,昂起她那高傲的头鄙夷地睃了我一眼,然后将头转向一边去了,仿佛在说:又来了一个追求者,典型的中年油腻猥琐男,还是个四眼,不咋的。然而,那群男狗可不这样想。他们觉得我气宇轩昂,堂堂一表,一副金丝眼镜透着智慧的光芒,似乎满腹学识,应该是个教授,最起码也是个副高吧,要是他参与竞争,哪里还有我们的戏。于是那群男狗挤眉弄眼地相互对视了一下眼神,瞬间达成空前一致的决定:撵走他。只见那群男狗双眼射出愤怒的目光,低着头呈攻击状,迈着整齐的步伐,向我逼来。我哪见过这阵势,第一念头就想到用拐杖对付。我的天,哪有拐杖,不是拿掉了吗,霎时间,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已经没有了自我保护的工具。完了,今天麻烦大了。危急之中我还算清醒,知道万万不可心虚逃跑,若那样,狗们会认为你是个孬种,已经认怂了,那么他们就会蜂拥而上对你一顿狂咬。没办法,我只能示强,作愤怒状,挥舞着双拳对着那群狗狂吼:干什么,干什么,老子是过路的,老子对那条女狗不感兴趣,给老子站倒!我一边吼一边往后退。那群男狗见我如此凶悍,并且不再向前,而他们的目的也达到了,也没再追赶。
当我摆脱险境,灰头土脸心惊肉跳地往回走的时候,胸前还怦怦直跳,好吓人啊!由此我进一步联想,一群狗就让我如此狼狈,吓得我六神无主,要是面对一群披着人皮的狗人,我又冒失地闯入了他们的私密圈,知晓了他们惊天的秘密,会是什么结局?还会像今天这样全身而退?譬如:那女狗正好叫什么熙凤或可卿的,我不慎陷入了她们争风吃醋的泥潭,或者正好瞅见了他们悖礼乱伦的丑事,我还能活命吗?瑞大爷贾瑞和丫鬟瑞珠不都死得很惨吗!而那条带头攻击我的男狗如果是某位权倾一方手眼通天的人物,由于我的闯入不幸威胁到了他们的黑心利益,甚至挡了他们升官发财的道,难道他们还会放过我吗?湖南的邓某不是被人整死了埋在操场的跑道下面了吗!
唉,现实生活中,我们当然要防备那些狺狺狂吠的恶狗,我们更要防备那些披着人皮的狗人。他们会杀人的,而且手段极其残忍。